慧聪消防网讯 摘要:高层建筑消防用电设备的安全运行非常重要,其中消防供电系统的安全是重中之重。以消防电气设计应遵循的规范为依据,从消防设备供电设计、消防设备控制、消防系统的接地及过电压保护几个方面论述了确保高层建筑消防供电安全的措施。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供电;设计;控制;保护
消防用电设计是民用建筑设计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在高层民用建筑中,完善的消防电气系统在发生火灾后,能使建筑物内各种消防用电设备及时可靠运行,对有效地疏散人员、物资和控制火势的蔓延是十分重要的。
1消防电气设计应遵循的规范
目前设计者应该熟悉和掌握的与高层建筑消防电气有关的设计规范主要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以下简称“高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0116-98,以下简称“报警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以下简称“民规”)等。前两部是国家标准,后者是国家建设部发布的行业标准。三部规范对高层建筑中一、二类建筑的划分以及对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设置与要求总体来讲是一致的,但三部规范各有侧重,有所区别。对设计者来说,国标是带有强制性的,必需严格遵守,部标或行业标准应服从国标。
2消防设备供电设计
2.1电源及配电系统
消防设备电源在供电系统中应处于最高供电等级,除了可靠的电源,还需要可靠的配电系统,“高规”第9.1.3条规定:“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指从低压总配电室(包括分配电室)至最末一级配电箱,与一般配电线路应严格分开,自成供电系统是为了保证消防供电的可靠性。但在实际设计中,设计人员往往是注意从低压总配电室至各楼层配电箱(或设备室配电箱)这一段与一般配电线路严格分开,而忽视了各楼层配电箱与消防用电设备这一段配电线路的供电可靠性。如消防水泵房配电箱既接有消防水泵设备,也同时接入了生活水泵。尽管生活水泵的配电线路上设置了火灾状态下分离脱扣控制器件,但此种供电设计方式并不能有效保证消防设备用电的安全可靠性。
2.2双路电源的切换
消防用电设备均设有应急电源。当使用的电源故障停电时,被停止供电的重要负荷采用电源自动切换装置(ATS)切换至另一电源。“高规”第9.1.2条规定:“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风机等的供电,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末端设ATS时,除了电源故障停电能自动切换外,当配电设备故障或低压线路上发生故障而停电时,末端ATS也能动作,增加了负荷的供电可靠性。在有的设计中自动切换装置不是设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双电源线路进楼后,总配电箱处设了自动切换装置,而此后是单回路至各层消防配电箱,显然这种设计是不符合要求的。
2.3EPS选择
重要负荷采用电源自动切换装置(ATS)增加了负荷的供电可靠性。